- 马来西亚砂拉越州未能保护原住民社区,不仅坐视木材公司未经社区同意砍伐森林,还企图迫使社区迁离自己的土地。
- 木材公司的行为不符合当地法律与政策。州政府没有追究责任,反而威胁要逮捕抗议民众、把他们的村庄夷平。
- 马来西亚应制定并执行维护原住民权利的法律。从砂拉越大量进口木材的各国政府应落实本国法律以规范木制品贸易。
(布鲁塞尔)-人权观察今天发表报告指出,马来西亚砂拉越州未能保护原住民社区,不仅坐视木材公司未经社区同意砍伐森林,还企图迫使社区迁离自己的土地。同样的人权侵害遍及砂拉越各地,足见马来西亚政府有必要加强管理木材业者,同时马来西亚木制品的国际买方(包括欧盟、美国和日本)也必须落实法律以维护木材进口的可持续性。
这份54页的报告《阻挡推土机:马来西亚砂拉越州伊班族原住民抵制伐木业》说明马来西亚木材业巨头升阳集团旗下佳地(Zedtee)有限公司未经同意在伊班族社区杰佛瑞长屋(Rumah Jeffery)的祖传领域伐木。人权观察认为佳地公司的行为既违反砂拉越州法律与政策,也不符合马来西亚木材认证方案(Malaysian Timber Certification Scheme)。砂拉越州政府不去追究佳地公司的责任,反而威胁要逮捕抗议民众、摧毁杰佛瑞长屋的村庄。
“砂拉越州政府应当维护杰佛瑞长屋的权利,确保佳地公司就社区所受损害给予赔偿,” 人权观察高级环境研究员露西安娜・泰耶兹・查维兹(Luciana Téllez Chávez)说。“马来西亚联邦政府应制定并执行维护原住民权利的法律,以杜绝类似的人权侵犯继续发生。”
杰佛瑞长屋是一个伊班族原住民社区,座落于砂拉越州柏拉韦河岸(Belawit River)。大约60名居民在周围的热带雨林中采集可食植物、摘收果树并在附近溪流中设陷阱捕鱼。社区居民也种植蔬菜供自己食用,并种植经济作物在当地市场销售。
致力支援原住民捍卫土地权利的砂拉越达雅伊班族协会(The Sarawak Dayak Iban Association)曾协助杰佛瑞长屋划定祖传领域。人权观察取得的一份地图是以1951年英国空军拍摄的航空照片为基础,足证杰佛瑞长屋当时已存在于目前土地。
砂拉越达雅伊班族协会秘书长尼可拉斯・穆嘉(Nicholas Mujah)表示: “杰佛瑞长屋符合《砂拉越土地法典》的所有标准,政府应依法承认他们对祖传土地的习惯法权利。”
砂拉越政府核准佳地公司两份租约,范围涵盖杰佛瑞长屋的全部领域。一份租约授与伐木特许权,另一份是树木种植园许可。其中,伐木特许权已依马来西亚木材认证方案取得认证,但认证标准要求业者尊重原住民土地权利,而社区居民表示从未同意将他们的土地或森林资源转让给佳地公司。人权观察指出,这一差异并未注明于最近一次的伐木特许权审计报告。
树木种植园依砂拉越政府规定尚须通过可持续认证方案认可,但佳地公司的树木种植园并未获得认证。
2022年,佳地公司未征得杰佛瑞长屋的自由、事前和知情同意,即径行砍伐属于杰佛瑞长屋的部分森林,违反确立已久的国际法原则。杰佛瑞长屋屋长表示,部分居民阻挡推土机表示抗议时,砂拉越森林局派来的官员威胁要逮捕抗议者。事后,警方又威胁要拆除他们居住的长屋。
佳地公司为此向森林局投诉杰佛瑞长屋。 2022年10月,森林局向杰佛瑞长屋和其他五个佳地公司租约涵盖所及的原住民社区发出驱逐令。杰佛瑞长屋向政府各单位提出异议,迄今未获官方答覆。这份尚未执行的驱逐令造成杰佛瑞长屋持续笼罩于焦虑之中。
人权观察表示,砂拉越森林局若将这些社区驱逐,将构成强迫拆迁而违反马来西亚的国际人权义务。包括联合国《原住民族权利宣言》和《工商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等相关标准既适用于各国政府,也适用于企业。
砂拉越州的法律和政策——尽管一般而言在维护原住民权利方面有所不足——并未在杰佛瑞长屋的案件中得到遵守。 《砂拉越土地法典》规定,唯有当国家 “废除”原住民习俗地,或社区 “出让”并取得补偿金后,才能使用本来属于原住民的土地。
树木种植园——即砂拉越森林毁坏的主要驱动力——促进马来西亚木材外销,2023年产值达到马币23亿元(约合5.6亿美元)。佳地的母公司升阳集团官网将日本、欧盟和美国列为其木制品外销市场。佳地公司和升阳集团多次面对相关询问均未给予答覆。
森林局表示,佳地公司的树木种植园虽未经认证,但受到 “严格依照所有相关森林法规、政策和法律的管理和监督”。认证委员会回应称,已就相关指控与佳地公司沟通,并对认证标准进行广泛修订。负责稽核佳地公司伐木特许权的马来西亚标准与工业研究院(SIRIM)以及砂拉越土地测量局均未作出回应。
砂拉越木材的主要买家,包括法国、荷兰、日本和美国,应落实既有的木制品贸易管理法规,包括:欧盟的木材法规(EU Timber Regulation)和无毁林产品法规(EU Regulation on Deforestation-Free Products)、日本的清洁木材法案(Clean Wood Act)以及美国的2008年雷斯法案修正案
人权观察表示,马来西亚联邦政府应该像限制油棕种植园一样,对树木种植园加以限制,并强制要求所有树木种植园通过认证。砂拉越政府应遵守本身政策,撤销所有不符合可持续认证标准的长期伐木租约。
“木制品国际贸易因侵犯人权和破坏森林而染上污点,买卖双方都应负起责任,” 泰耶兹・查维兹说。“双方都必须去除供应链污点、维护人权并保护自然。